來源:新浪財經上市公司研究院 新浪證券 作者:IPO再融資組/靳澤
去年IPO募資8億元的國能日新,在募資僅用了46%且“不差錢”的背景下,又要定增募資。
近日,國能日新更新了定增預案,擬向公司實控人雍正先生發行數量不超過9,413,329股股票,募資不超過4.56億元,其中5000萬元用來補充流動資金。但公司融資的必要性存疑,一是公司賬面“不差錢”且有息負債基本為0;二是公司定增項目與IPO項目有一定的相似性。
更重要的是,國能日新此次募資距IPO募資到位還沒有滿18個月,原則上是不符合再融資條件的。定增方案出臺前,國能日新通過所謂的“募投項目內部投資結構調整”操作,或規避了“募集資金投向未發生變更”的監管紅線。此外,公司IPO募投項目的整體進度也不及預期,不符合“按計劃投入”的監管要求。
巧施小計規避監管“紅線”? 募投項目進度不及預期
2022年4月29日,國能日新在長江證券的保薦下,順利登陸深交所創業板。公司IPO合計募集資金8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的7.12億元的募資凈額于2022年4月21日匯入公司賬戶。
根據《發行監管問答——關于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修訂版)》(下稱《監管要求》)之規定,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于18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或募集資金投向未發生變更且按計劃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應間隔原則上不得少于6個月。

來源:證監會官網
根據《監管要求》的原則性要求,國能日新最早應該在2023年10月21日召開董事會決議定增事項,可公司卻于2022年7月25日召開董事會決定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早了近3個月。
按照《監管要求》的特殊性要求,國能日新前次募集資金僅使用了50%左右,沒有達到基本使用完畢的要求。而公司前次募集資金投向名義上雖然沒有變更,但實質上發生了內部調整或涉及募集資金投向發生變更。
2022年7月25日晚間,國能日新第一次發布定增預案。而在4月11日,國能日新發布《關于募投項目內部投資結構調整的公告》,將IPO募投項目中的新能源功率預測產品及大數據平臺升級項目(下稱“IPO募投項目一”)和新能源控制及管理類產品升級項目(下稱“IPO募投項目二”)的內部投資結構進行了調整。

來源:公司公告
其中,國能日新IPO項目一分別調減“設備投資”、“數據費用”1000萬元、556.4萬元,調增“實施應用費”1556.4萬元。IPO項目二調減研發費用2810萬元,調增“實施應用費”2810萬元。
在公告中,國能日新稱增加“實施應用費”,主要目的是“調整募投項目內部人員結構安排,增加產品人員的投入”。國能日新在IPO招股書及此次定增方案中,募投項目投資構成明細中都沒有所謂的“實施應用費”,這也說明該費用并不是募投項目的必要費用。那么,突然增加“實施應用費”的性質是否是流動資金?若是,公司的募集資金投向已經發生了實質性變更。
若不是,那國能日新“增加產品人員投入”而大幅減少研發費用及數據費用,也有可能構成募投項目實施方式的變更。
招股書顯示,國能日新IPO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均為軟件、算法模型的開發升級,可見側重研發。那么,大幅減少研發費用及數據費用,進而增加產品人員投入是否意味著對募投項目的實施方式由研發變更為其他模式?

來源:招股書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等規定,)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方式被視為募集資金用途變更,而募集資金用途變更屬于《監管要求》規定的兩次募資間隔期須大于18個月的情形。
即便國能日新關于募投項目內部投資結構調整不構成募投項目的變更,其整體投資進度也不及預期。招股書顯示,IPO募投項目一和IPO募投項目二的建設周期都是36個月,項目達到預計可使用時間都是2024年2月29日。 共2頁 [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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